《意见》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解读:要实现""1+1>2""的效果不能出现“灯下黑”
张春晓表示,混合发展的目的,必须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增强活力,必须有利于引进的非公资本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激发活力,要实现""1+1>2""的效果,绝不能因混合而混合。“拉郎配”式的混合极有可能造成打着市场的幌子,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手段,评估出缩水的国有资产,不仅导致国有资产新一轮的流失,还使非公经济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要实现国有经济进退自如,收放有度。在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搭建良性的、公平公正公开的运行平台。绝不能搞暗箱操作,不能出现“灯下黑”。
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不是说要把原有的国有资产其中的一块蛋糕切去,而是说引进优秀的战略投资者,把存量资产做大,把蛋糕做大。另外,还要让国有经济和非公经济共同再做一个蛋糕,把老蛋糕做大,把新蛋糕再做强再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