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为解决国有企业现存的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而发布的指导性文件。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意见将国企区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种,规定了两类国企推进改革的不同方法与途径。意见强调,国有企业改革要在2020年取得决定性成果;要转变国资监管方式——由管企业转向管资本;要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来促进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员工持股;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