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合作领域: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工作;鼓励外资企业参股国有企业项目;在部分领域率先培育推出一批示范项目;
完善引资方式:拓宽并完善非国有资本投资渠道;支持国有企业和非国有资本在政府投资领域加强合作;
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引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参与企业遴选办法;强化项目管理;切实加强监管;
健全体制机制:完善项目公司治理结构;推行市场化运行机制;依法保障投资方合法权益;积极探索优先股、特殊管理股等股权模式;
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支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