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根据《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苏监能市场〔2017〕149号),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编制了《江苏电力直接交易三方合同(示范文本)》,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在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时参照使用,在执行中若有相关问题可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市场监管处反映。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