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国资监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权力运行,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国资监管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省国资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全省国资系统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 取消了一批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现将省国资委21项审批(核准)事项和7项备案事项目录予以公布,接受全省国有企业、市县国资监管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联系人: 倪雪慧 ; 电话:025-83516066; 电子信箱:nixh@jssasac.gov.cn ; 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38号苏粮国际大厦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邮编:210008。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国资委审批(核准)事项目录
2.江苏省国资委备案事项目录
江苏省国资委
2014年6月16日